出生医学证明的用途: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是宝宝的“人生第一证”,宝宝预防接种、入学入托、出国留学、移民等均需用到,请妥善保管!
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为使出生医学证明能准确、及时地打印和领取,请申领人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孕产妇住院分娩时,孕产妇及新生儿父亲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不得使用曾用名或他人姓名,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二、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正确打印,即产生法律效力,非法定事由不得更改。请申领人给新生儿取名时仔细考虑,使用通用规范汉字(不能使用生僻字及繁体字)。新生儿姓氏原则上应随父姓或母姓,选取第三方姓氏需符合有关规定并提交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公安户籍部门。
三、按照国家和省相关管理要求,在广东省机构内分娩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均需要通过“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领”小程序申办,全面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名实人认证管理。
四、出生医学证明尽量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申请打印并领取,新生儿母亲可通过登录“粤省事”“粤健通”微信小程序“出生证申领”预约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可选择邮政速递或现场领取两种领证方式:
1、邮政速递:
需确认申领信息无误,准确填写邮寄信息,且新生儿母亲在线上进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电子签签名,提交成功后,待签发机构审核打证,邮政速递人员送证上门并收取邮寄费用(邮费由申领人承担)。
2、现场领取:
预约成功后,仅限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在预约日期当天到现场领证,需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手机,现场刷脸认证、签名领取。
▲注:省系统下午16:30分后无法预约当天的现场领证时间,请申领人提前预约办理。
五、如果发现申领信息有误,请尽快与签发机构联系确认修改,待信息修改后再进行网上申领操作。
六、无法网上申领的情形:①外籍人士;②台湾同胞;③夫妻双方均为港澳同胞或华侨;④换发和补发出生证不能网上申领;⑤其他特殊无法刷脸认证的情形(可咨询分娩机构)。
七、无法通过网上刷脸认证的,需新生儿父母双方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港澳台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到现场办理并留存实人影像。
八、出生医学证明不得自行撕开或过塑,否则作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在新生儿申请入户时由当地公安户籍部门裁切保存。
九、出生医学证明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荣超楼四楼出生证办理处
咨询电话:0752-8927625